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1 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 2021〕 2 號)要求,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我校2021年繼續在部分專業中實施單獨招生。為確保我校2021年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依法治招和公正科學招生,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報名條件、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開展。
(二)考試報名
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
1.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僅限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身份考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限)報考,其他身份考生報考不予錄取;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身份考生僅限報考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報考其他專業不予錄取。
2.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僅限退役軍人身份考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限)報考,其他身份考生報考不予錄取;退役軍人身份考生僅限報考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報考其他專業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四)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錄取后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免試條件
在校期間獲得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注:春季高考準考證專業類別、填報志愿專業類別及獲獎專業類別三者一致方可申請報考),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
免試錄取的具體辦法詳見本章程“第十五條(四)免試考生考試說明”。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與計劃
2021年學校單獨招生計劃700人,其中退役軍人單招計劃50人。分專業計劃在學院官網另行公布。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于 2021 年 3 月 3 日— 5 日 , 在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試 院 招 生 平 臺 ( 網 址 ://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二)報名方式
1.考生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2.選擇“12328山東職業學院”相關專業進行志愿填報。
3.根據收費政策網上繳納報名費。
4.繳費成功,可自行下載電子發票。
操作說明:掃二維碼進入繳費頁面,右下角“我的”—“我的發票”—輸入個人郵箱可進行電子發票下載接收。
注:網上繳費時間3月8日0:00—3月9日24:00
帳號:考生身份證號,初始密碼:身份證號后六位
(三)信息確認及察看考場
1.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到我校現場辦理信息確認手續,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
2. 現場確認時間:3月12日9:00-16:00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3.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只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照片身份證明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
(2)獲獎情況或者其他特長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一份。
注:考生所交材料和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考生體檢報告無需提供,錄取報到后學校進行復查。
第十四條 招生考試
(一)考試方式
1.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
2.筆試考試依據國家相關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要求命題,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面試考試由學校依據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制定考核內容及相關規則。
(二)考試內容及分值
單獨招生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成績滿分450分,
筆試成績滿分400分(語文和數學每科滿分各20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
(三)考試安排
注: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無法完成線下考試,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線上考試,具體要求將會在學校官方網站及時發布。
(四)免試考生考試說明
申請免試考生于3月3日15:00前(以快遞實際接收時間為依據)將免試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使用快遞方式郵寄至山 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趙老師收,進行免試資格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免試考生提交紙質相關材料具體要求。
(1)免試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免試考生申請表下載
//cgcyxy.www.doplan.cn/zs/ddzshzhpjzs.htm
請考生務必打印后手工填寫、簽名和畢業學校蓋章。
(2)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到一張紙上一式兩份。
(3)2021年高考準考證或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復印件一式兩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照片背面手工簽名和身份證號碼。
(5)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6)免試考生承諾書一式兩份。
免試考生承諾書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帶照片一面),右手持2021年高考準考證或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拍攝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證件信息清晰可見),使用A4紙橫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紙張空白區域手工書寫如下內容(書寫信息與網上填報志愿信息須完全一致)。
①申請免試考生基本信息如下: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2021年高考準考證號:*********,
聯系方式:*********,
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山東職業學院*********專業。
②本人自愿申請2021年單獨招生考試免試資格,承諾提交全部材料真實有效。如有造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本人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③考生簽名,按右手食指手印。
落款日期:2021年*月*日。
注:以上所有紙質材料缺一不可,統一使用A4紙格式。
2.郵寄要求及地址
(1)郵寄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趙老師收,電話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
(2)快遞使用EMS或順豐郵寄,不接收其他郵寄方式。如出現快遞寄送丟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位等情況,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快遞封面標注“2021年單獨招生免試申請材料”字樣。
(4)申請免試考生快遞發出后,務必將考生姓名、高考準考證號、聯系方式及快遞單號發送至郵箱zs66772233@163.com,以便學校核實快遞收取情況。
(五)命題與評卷
1.組織專門的老師命題、閱卷。
2.評卷:學校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筆試成績的錄取資格線為240分,即語文+數學總分低于240分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
第十八條 考生總成績相同,優先錄取筆試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九條 總成績和單項成績都相同的情況下,報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獲得如下省市地區獎勵的考生優先錄取。
1.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榮譽稱號。
2.學習階段獲得由地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一、二、三等獎。
3.獲得地市級及以上的在體育、文藝等方面比賽中前三名或獲三等獎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
4.擁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職業技能證書
5.其他學校認可的特長。
第二十條 錄取公示
(一)擬錄取名單在第一時間通過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二)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查并辦理錄取手續。
(三)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復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管理規定,凡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數據按規定時間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保進入高校學生學籍信息庫。
第二十二條 申訴復核
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公布考生成績,考生可以登錄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相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及成績復核申請。成績正式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身份考生錄取后,學制3年,學生在校學習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可在2~5年(含休學)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后,獲準畢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要求,堅持“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的原則,結合考生實際,采取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線上教學和線下教學相結合、在校學習和在企業學習相結合的教學安排方式。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專職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由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匯總后上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
第九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條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第三十二條 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十三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三十四條 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農村和貧困地區等網絡條件不足或不具備智能終端的考生可主動向我校聯系提出申請,學校將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為考生免費提供考試條件保障。
第三十七條 咨詢方式
通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政編碼:250104
招生信息網網址://cgcyxy.www.doplan.cn/zs/
E-mail: zs66772233@163.com
咨詢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